各系、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188体育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3]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方式。为做好我院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1、新接收毕业生和调入到教师队伍中的专任教师,系统承担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一门及以上理论课教学任务满一年(未满一年者,但完成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授课任务的教师可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在学院承担一年以上由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条件要求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并达到合格要求。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并达到合格要求。
5、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并取得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先在系(部)提出申请,系(部)将申请结果于5月31日报于组织人事处。
2、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员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填写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截至时间为6月6日。
3、6月7日-6月16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成功注册个人信息的申请人,将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核。
个人提交的审核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由本人填写,系部鉴定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7)教务处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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