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188体育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财政部教育部188体育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学校在籍在册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年考核良好以上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30%且无补考科目;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